第五章 治理

1. 上帝,萬物的偉大創造主,他維持、1引導、處置和統治一切受造物,以及活動和事物,2從最大的到最小的,無一例外,3這都是藉著他至智和神聖的治理,4照著他無誤的預知,5和他旨意所出自主及不變的籌謀,6使他的智慧、權能、公義、良善和憐憫的光輝得著稱頌。7 2. 雖然一切事物,都按照上帝(第一因)的預知和法旨,不變而無誤地出現,8但上帝卻命令他們根據第二因的本質,或是必然地,或是自決地,或是有條件地生成;無論是第一因或是第二因,都出於上帝同一的治理。9 3. 在一般情況下,上帝會透過工具來治理世界,10但他亦可隨自己的意思,自由地選擇不使用工具,11或使工具超越它們的能力,12或使它們違反自己的特性。13 4. 上帝在他的治理中顯露了他無限的權能、莫測的智慧和無盡的良善,這治理甚至涵蓋對應始祖墮落,以及天使和人的其他罪惡。14上帝容讓天使和人有能力犯罪,不過在容許之餘,15上帝用多向度的管理方法,以他的睿智加入了強而有力的約制,16和其他安排和控制,以達到他神聖的目的。17無論如何,罪惡乃是來自人,而非來自上帝,因為上帝是至聖潔、至正義的,他沒有、亦不會創造或贊同罪惡。18 5. 全智、正義和恩慈的上帝,屢次在適當的時候,讓他的兒女經歷各種試探和發自他們內心的腐敗,目的是要懲戒他們過往的罪行,或是向他們揭露隱藏在他們心內腐敗和詭詐的力量,以致他們學曉謙卑;19又提升他們到一個更加緊密和持續依靠上帝得力量的境地,並使他們更加警覺,防範將來會發生的罪惡,和使他們達成其他各種公義和神聖的目的。20 6. 對於那些邪惡和不理會上帝的人,上帝作為一位正直的審判者,經過權衡他們的惡行後,唯有弄盲他們的心眼和硬化他們的良心,21他不單不施恩給他們,以致他們的理性得不到啟迪,內心得不到改造,22有時候更收回他們擁有的恩賜,23讓他們碰到那些能誘發腐敗的人犯罪的事物;24此外,又任由他們墮入自己的淫慾、世界的誘惑和撒但的勢力範圍,25以致他們硬化自己的良心,就算那些上帝用來軟化別人的工具,也只會使他們的心剛硬。26 7. 上帝的治理使一切受造物受惠,它更以一種獨特的方式看顧上帝的教會,安排所有事情,使教會得到最大的好處。27

第四章 創造

1. 三位一體的上帝,父、子、聖靈,1為彰顯他永恆的權能、智慧與良善的榮耀,2樂意在起初,用六日,創造─即從無中生有─世界,和其中一切有形無形的事物;而他所造的一切都甚為美好。3 2. 上帝造了其他一切後,就造了人─有男有女,4他們擁有理性的和不朽壞的靈魂,5上帝又本著自己的形象賦予他們知識、正義和真純的聖潔,6有上帝的律法寫在他們心裡,7他們且有履行律法的能力,8然而他們也可以踰越律法的界線,因為人有意志的自由,可以改變自己的意向。9除了寫在人心中的律法外,人也收到一個誡命:不可吃知善惡樹上的果子;如果他們遵守這誡命,就可以常處與上帝契合的幸福境地,10且能夠主宰萬物。11

第三章 上帝的永恆法旨

1. 上帝從無始之時,以他無比的睿智和自決的至聖籌謀,自由和決斷地命定一切將會發生的事情。1雖然如此,上帝不是罪惡的創始者,2亦沒有侵犯受造物的意志,並且第二因的自由或偶然性非但沒有被取去,反而得到確立。3 2. 雖然上帝知道一切有機會和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和它們的成因,4但當他命定某一事時,並非因為他預知這事必定在未來發生,或預知這事的成因。5 3. 按照上帝的法旨,也為了彰顯他的榮耀,上帝預定一些人和天使6得永生,其他的則安排受永死。7 4. 這些上帝所預定和安排的天使和人,都經過上帝個別地考慮,並且上帝的設計是不改變的,他們的數目既已鐵定,就無法增減。8 5. 人類中被預定得永生的人,是上帝在創立世界根基以前,按照他永恆不變的目的,並他旨意所出的隱祕籌謀和良好意趣,已在基督裡揀選了他們得永遠的榮耀。9這完全出於上帝無償的恩典與仁愛,而並非是由於上帝預見他們的信心,或善行,或他們致力堅守兩者其中之一;也不是受造物本身有甚麼條件或原因,推動上帝揀選他。10這一切都是為使上帝榮耀的恩典得著稱頌。11 6. 上帝既已指定蒙揀選的人得榮耀,便按著他的旨意作出永恆和完全自決的決定,預先安排了一切達到這目的的工具和方法。12因此,凡被選召的,雖然因亞當而墮落了,卻都蒙基督所救贖,13在時間來到時,蒙聖靈有效力地喚醒,信靠基督;他們被稱為義,得到上帝子女的地位,成為聖潔,14 在上帝權能蔭庇下,藉著信,以致得救。15 除了蒙上帝揀選的人以外,再沒有任何人可以得到基督的救贖、蒙有效地召喚、被判為正義、得著上帝子女的地位、成為聖潔和得到拯救。16 7. 至於其餘的人,上帝按著他那不可測度的籌謀,隨己意施予或拒絕施予憐憫,以彰顯上帝對受造物可行使的主權;他就樂意放棄他們,並命定他們為自己的罪蒙受恥辱並遭天譴,以使他光耀的公義得著稱頌。17 8. 對於這極為奧祕的預定論教義,我們要特別慎重和小心處理,18以使凡尋求上帝話語所啟示的旨意,並且服從的人,可以從他們有效蒙召的真實經驗,確信自己擁有永恆的選召。19這樣,這教義就使上帝得到讚美、尊崇和景仰,20並使一切誠心服從福音的人,得著謙虛、殷勤和滿載安慰。21

第二章 上帝和三位一體

1. 只有一位獨一、1永活的真神,2他是自有永有、無限完美的,3他是至純的靈,4是無形、5無體、無肢、6無欲;7他不改變、8廣大無量、9永恆、10不能掌握、11全能、12全智、13至聖、14自決、15絕對;16他為自己的榮耀,17按著自己不變和至公義的旨意安排萬事;18他既慈愛,19又有恩典、憐憫和忍耐,充滿良善與真理,且寬恕人的不義、過犯和罪惡;20他報償那些殷勤尋求他的人;21他的審判至為公義、極其可畏,22他痛恨一切罪惡,23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。24 2. 上帝擁有一切生命、25榮耀、26良善27和幸福,28這些美好的東西全屬上帝自己所有;上帝是唯一完全自足的,這自足來自他自己,他不需要任何出自他手的受造之物,29也不需要從他們身上求取榮耀,30只有他向他們,也同時藉著他們、在他們身內、並在他們身上,彰顯自己的榮耀。上帝是萬物唯一的源頭,萬物都本於他、倚靠他、歸於他;31他對他們有最高的統治權,藉著他們、為他們,或在他們身上做他認為美好的事。32萬物在他眼中都是開放和透明的,33他的知識深不可測、絕對正確,並且不是建基於受造物之上,34所以對上帝來說,沒有事情是偶然的,或是不能確定的。35他的一切計畫、行動和命令都極為神聖。36天使、世人和每一受造物,都當照上帝的要求敬拜他、事奉他、服從他。37 3. 上帝是三位一體的:聖父、聖子、聖靈,三位有同一的實質,同一的權能,同一的無時限。38聖父並無來源,既非被生,亦非出自甚麼東西;聖子雖為聖父所生,39卻沒有起始;聖靈由聖父和聖子而出,同樣沒有起始。